各设区市运管处(局),省直管县(市)运管所(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企业成本、优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切实降低道路运输企业经营成本,经我局研究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在我省范围内正式实施普货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制度。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规范>的通知》(赣运客货字[2016]16号)文件规定,认真实施普货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工作。为更好开展普货运输车辆省内异地年审工作,我局已在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了车辆异地年审功能模块,车辆异地年审具体操作规程见附件。
江西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如遇操作问题,请致电0791-86624424,联系人:宋名堂。
附件: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车辆异地年审相关功能操作手册
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